2025年9月17日22时40分
2025年9月17日22时40分;打开《我的沉思录》,发现距离上次已经一年多了,此时的我不知如何继续写,是回忆以前所写过的内容,还是重新开始,或者一边写一边回忆,我觉得还是最后一种比较适合我。
在此之前我需要将我最近感悟出的《除念法》写出。
念无住所,过去已灭,未来未至。
当下刹那,念起即觉,觉之即空。
不逐不住,如观流水,意守太虚。
心无所住,念自归寂,是名除念。
以上是DeepSeek精简而出,我认为无法准确表达我的意思,但是读起来像那么一回事。以下是我本人所描述的《除念法》:
因过去不存在,未来不存在,唯有此刻刹那存在,故:
当本我意守此刹那时,此刹那已成过去;
当本我意守未来刹那时,此未来刹那已成当前刹那;
当此刻刹那杂念生时,此杂念已成过去,故杂念不存在;
当未来刹那杂念将生时,此未来刹那杂念此刻未生,故杂念不存在;
当本我意守此刻刹那杂念,执着于此,纠缠于过去之杂念,本因过去刹那杂念不存在,因此未来刹那杂念来临时,此刻刹那杂念丛生,循环往复,不得解脱;
当本我意守未来刹那杂念时,此刻未来刹那杂念已生,化为此刻刹那杂念,执着于此,循环往复,不得解脱;
当本我意守未来刹那杂念未生时,执着于此,纠缠于未来未生之杂念,本因未来刹那杂念不存在,因此当未来刹那杂念生时,此刻刹那杂念丛生,循环往复,不得解脱;
故,当刹那杂念来临时,无本我意守,使得该刹那杂念成为过去,即为过去,自然不存在。
故,本我意守处,过去未来之间,自然杂念不生。
道祖曰:盲目修行,误人误己,道境卷自有系统性实践指导。此处只是不完整的理论,不是实践方法。修订于:2025年11月19日22时05分;
上述《除念法》需要解释其中的时间问题,解释为何过去与未来不存在,这需要从尺度上解释,尺度问题即有限与无限之别。我记得前面已经对此有过解释,我需要回忆。
根据《除念法》所述,对于前面需要证明“自我存在的意识”,此时此刻我只能证明我此刻自我存在的意识,所以该证明应该为:
证明此刻刹那自我存在的意识。
